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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公众期待问责官员复出程序公正透明化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6日08:12  法制日报

  □精确报道

  本报记者余飞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13起党政机关干部在工作时间休闲娱乐的典型案例,同时表示,对所有违规违纪人员已全部处理处分到位,13名领导干部均已受到免职、行政撤职处分。

  山西省此次“查岗风暴”可谓是正风肃纪的一记重拳。但是,有公众提出疑问,这些领导干部被免职、撤职后,会不会在短时间内悄然复出?记者了解到,公众的担心,源于近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官员“虚假问责”风波。为此,《法制日报》视点版联合搜狐网展开调查,对“如何看待问责官员复出”进行了深入讨论。

  97.98%被调查者:

  官员问责多流于形式

  江西宜黄拆迁官员“虚假问责”一事是最近被媒体曝光的。

  据了解,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拆迁自焚事件。事发7天后,抚州市委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

  不久前,抚州当地媒体披露:“传江西宜黄县前县长苏建国复出,出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随后,网上称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也已出任抚州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对于以上说法,抚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予以证实。

  江西宜黄拆迁官员“虚假问责”被曝光后,湖南省株洲市又被曝出一名问责官员仍“原地做官”。

  今年4月22日,湖南省株洲市有关方面组织实施一项强制拆迁,结果一名被拆迁人自焚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事负有责任的原湖南省株洲市官员曾侃融被责令引咎辞职。但是,从今年9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湖南省多家媒体的报道中,曾侃融参加了一些社会或政务活动,且均被冠以某个职务。消息传开,社会普遍认为曾侃融有“假辞职”之嫌。

  江西、湖南两地发生的问责官员“复出闹剧”引发公众对官员问责复出制度的质疑。在《法制日报》视点版与搜狐网联合开展的调查中,回答“你对目前问题官员的问责怎么看”这一问题时,有97.98%被调查者认为,“不满意,很多问责流于形式”;选择“有的满意,有的不满意”的被调查者占1.32%;仅有0.71%的被调查者认为“满意,基本上都到位了”。

  “问责制度是建立‘责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是依法治国的一大进步。但是,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尚有一些不完善之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官员问责是一种惩治的手段,而不是走形式。责任追究的过程应该规范有序,应该有一整套追究程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杨建顺认为,问责包括很多形式,目前公众所质疑的主要集中在免职这一问责形式上。从目前的问责机制执行情况看,现行的问责机制存在随意性很大,缺乏具体的标准程序和相关的规范约束等问题。

  84.27%被调查者:

  复出后继续干令人难以接受

  与问责制度密不可分的,是问题官员的复出。《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江西宜黄、湖南株洲“问责官员复出闹剧”发生前,就已出现多起问责官员短期内悄然复出的事情。在回答“你对目前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怎么看”这一问题时,有84.27%的被调查者认为,“复出之后换个地方继续干令人难以接受”;有14.32%的被调查者认为,“至少不宜再担任和过去同级别的职务”;仅有1.42%的被调查者认为,“合乎程序,没什么问题”。

  “这确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方面,对于犯了错误,甚至严重错误的干部要给他们以改正错误的机会,对于他们中后来表现特别好的,也会给他们被重新使用的机会。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不问被惩治者是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否真的洗心革面;是否具备了重新任职的群众基础,在处理时网开一面,事过境迁后又很快复出,也不听取群众的意见。”林喆说。

  杨建顺认为,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是民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一个人受了处分之后会形成一种舆论压力,可能在公众眼中此人会变得一无是处。毛泽东在阐述干部政策时特别强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句话的意思是为了让这个人变得更完善,不是全部否定这个人;要求他改正错误,更好地发挥优点为社会服务。

  “我们既不能姑息纵容一些违规违法的官员,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改好了还是可以继续为社会做贡献。”杨建顺说。

  52.65%被调查者:

  复出程序应公正透明

  时有发生的被问责官员悄然复出现象,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在《法制日报》视点版与搜狐网联合展开的调查中,有83.76%的被调查者认为,原因在于“上下级之间存在利益关系”;15.35%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在程序上还有待完善”;0.9%的被调查者选择的原因是“被问责官员已经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对此,林喆认为,最近几年,被问责官员悄然复出的消息接二连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问责事件中存在所谓的“丢车保帅”现象。“车”既然站出来为“帅”顶了“雷”,他的迅速复出就具有某种必然性。而迅速复出也是“帅”回报或安抚“车”的一项积极措施。正是在“车”与“帅”之间存在着某种暧昧关系,导致了被问责者的低调复出、不经群众评议和回避公示的特殊方式。被问责者很快复出的现象反映出我们在用人制度上的缺陷。

  那么,为保证被问责官员按合法程序复出,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什么?对此,有52.6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是“程序上公正透明”;33.71%的被调查者认为,要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征求意见”;13.6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严格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对此,杨建顺认为,保证被问责官员按合法程序复出,首先要明确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具体标准。现在尽管有相应的程序规定,但对每个环节如何评价、评价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仍没有具体规定。而更为关键的是,目前的复出评价程序、结果不透明、不公开。这就要求在明确复出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公开机制、说明理由机制,充分、及时向社会公开被问责官员复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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