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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卫系统腐败窝案主犯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6日08:44  南方都市报

  宣布具体刑期的那一刻,他们几乎都愣了,一下子懵住。昨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原会长、罗湖环卫服务公司总经理何建强等人贪污案,法院认定他们共同贪污50余万元,何建强为主犯,一审获刑10年,其余3人分别被判5年、3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

  宣判后,4人均认为量刑过重,称要上诉。而在庭外,当事家属将举报者围困,情绪激动,举报者无奈报警求助。举报者质疑认定贪污数额缩水,称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更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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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工资表共同贪污

  何建强是深圳清洁卫生协会原会长,今年3月涉嫌贪污被罗湖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何建强曾在罗湖区环卫局技术科做负责人,1994年参与组建罗湖环卫服务公司,1995年担任罗湖环卫服务公司总经理,在2006年主持公司改制,现有员工1000余名。2005年,何建强当选深圳市清洁卫生行业协会会长,在今年3月18日任满两届。

  昨日下午,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判决认为,2006年罗湖环卫服务公司改制之前的一段时间,何建强与公司副总经理李辉、孙传勇(在逃),财务总监周伟贞以及办公室负责人黄跃等5人利用虚构加班表、工资表等方式,共同贪污公款50余万元。

  判决表示,5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其中何建强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辉、周伟贞以及黄跃等3人为从犯,分别获得5年、3年、3年等不同刑期。

  四被告当庭表示上诉

  在案件审理期间,李辉与周伟贞一直被取保候审。昨日法庭上,宣判前,法官表示两人将被当庭羁押,听到此信息,两人及其亲属毫无准备,非常惊讶。

  “我们认为判得太重了,我们一定要上诉。”宣判完毕后,何建强等4人均表示不能接受。何建强说,1995年前后,他受罗湖区相关领导指派组建罗湖环卫服务公司,当时没有拿政府一分钱,只是利用一些政策优惠将公司支撑发展起来,由于政策不明晰,他们公司内部制定政策分配奖金等,分配方案都有领导班子签名确认,没想到现在被认定为贪污。

  何建强说,公司发展到现在有员工1000余人,为政府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们的事情只是当时政策空白,现在判刑实在太重。

  而李辉说,环卫行业是很辛苦的行业,没日没夜,他们经常深入一线,特别辛苦。被指控的贪污款都是经过公司领导班子确认的,一些员工也有份。

  黄跃也当庭表示,他们确实拿了一些不该拿的钱,但是有历史和政策原因,而且他们也为公司付出了很多,他们将上诉。

  遭被告家属围困举报者报警

  昨日下午3时30分许,宣判完毕后,很多家属也对此判决表示不满,而看到两名举报者在法庭门口时,他们情绪激动,立即围了上去,质问举报者。由于秩序混乱,举报者报警求助。

  “他们一直在威胁我们,但我们不会退缩,他们犯了法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名举报者介绍,此前他们就曾经受到过被举报者及其家属的威胁恐吓等,但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相信正义能够战胜邪恶。

  举报者说,法庭宣判时认定何建强等人共同贪污的金额为50余万元,跟他们举报的数额相比大幅缩水,这让他们感觉不可思议。

  “审理期间我们到罗湖区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更多的补充资料,贪污金额增加到了四五百万元,可是法院没有采信。”他们表示,后来补充的材料举报了关于罗湖环卫服务公司黄贝岭街道清扫费用和东门步行街费用被贪污的事情,可是这次法院没有认定。

  他们称,他们正收集相关资料,将继续向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局经侦部门反映,是谁做的谁就应该对此负责,公司股东的利益不能这么被糟蹋。

  南都记者王成波 霍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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