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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信息公开指引公布:15日内公开捐助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6日13:21  法制晚报

  《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与意见稿相比有多处修改 其中——捐助信息公开时限延长

  今天上午,民政部正式向社会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记者注意到,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今天发布的指引出现多处重要改动。其中,最主要的改动是名称由《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改为《公益慈善信息公开指引》。

  此外,指引中涉及公开内容、日常捐助信息的公开时限均有改动,特别是日常捐助信息公开时限要比征求意见稿中的时限规定有所延长。

  变化一

  指引正式发布“披露”改为“公开”

  今天上午,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该指引旨在为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机构公开信息提供指导性规范,为社会和公众了解、获取和监督慈善捐助信息提供参照性标准,从而增强慈善捐助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今年8月,民政部曾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吸纳了公众提出的大量意见和建议。

  法晚记者注意到,和8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今天最新发布的指引出现了多处重要改动。其中,最大的改动恐怕就是名称的变化。

  民政部今年8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名称为《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而新发布的指引名称中,“披露”已经变成了“公开”两字。

  变化二

  公开信息“常态”变“动态”

  法晚记者注意到,除了指引的名称出现变化,指引内容也有多处重要修改。

  在原来的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关于指引所指信息披露主体内容中,“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变成了“其他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等组织和机构,在开展公益慈善捐助活动和实施公益慈善项目时的信息公开,参照本指引执行。”

  在征求意见稿中“总则”第四条规定,所指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是指信息披露主体在公益慈善活动中有关捐赠款物的募集、接受和使用的信息。而在最新公布的指引中,增加了“审计”信息。

  在最新公布的指引中,涉及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上,一个重要的改动就是增加了公开信息要保持“动态性”。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只有“规范化”和“常态性”。

  记者注意到,在最新指引的公开信息时限内容中,也提到了要求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应采取动态方式及时披露。

  变化三

  公开信息时限延长

  记者注意到,自民政部此前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关于公开信息的时限也一直受到关注和争论。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日常性捐助信息应在捐赠接受机构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披露捐赠款物接收信息。

  而重大事件专项信息应在捐赠接受机构收到捐赠后的24小时内披露捐赠款物接受信息或按有关重大事件处置部门要求的时限披露。

  记者注意到,当时不少业内人士均表示,上述时限对于慈善捐助信息的统计工作来说,是存在一定困难的。

  业界专家也建议时限应该有所延长,让公益慈善机构在保证及时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能够有充足的统计时间。

  显然,最新的指引吸纳了这个建议。

  根据今天发布的指引显示,日常性捐助信息的公开时限,已经改成“应在信息公开主体收到捐赠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捐赠款物接受信息”。

  而重大事件专项信息,也由“24小时”改成了“72小时”。

  此外,还增加了“对于银行汇款等方式的捐款信息,应当在结账后及时核对和公开,不能满足上述公开时限的应予以说明。”这一内容。

  变化四

  捐助款物拨付使用增加“全面公开”

  在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公开上,新的指引增加了“所有项目应当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公开。”

  记者注意到,新的指引还规定,信息公开主体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次年1月1日起5个月内(即5月31日前)对外公开,或按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公开。而原来的征求意见稿中,时限是“应当于次年4个月内对外披露”。

  此外,在接收捐赠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上,新的指引增加了“是否开具收据”这一条,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则没有提及。

  ●专家解读

  延长时限与及时不矛盾

  对于指引由“披露”变为“公开”,今天上午,曾参与该指引相关基础工作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佑平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此项改动更加符合社会对于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

  “今年以来的慈善信任风暴,使得慈善捐赠信息公开透明成为目前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刘佑平表示,“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中的‘披露’,‘公开’从措辞和力度上都要强于前者。”

  对于最新的指引增加了“动态性”,刘佑平表示,慈善捐助时刻都在发生,而做到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及时”。

  要让公众及时了解捐赠信息,就需要不断地更新要公布的内容,让每一位捐赠者乃至全社会,都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捐赠款物的去向。

  而对于日常捐赠信息公开时限被延长,刘佑平表示,这一改动是民政部有关部门在充分了解目前国内公益慈善机构运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吸纳了相关建议后的结果。

  “从实际运作上看,统计捐赠信息以及调查了解款物去向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按照此前征求意见稿中的时限,慈善组织在操作层面是有一定困难的。”刘佑平表示,延长日常捐赠信息公开时限和做到“及时”是不矛盾的。

  文/记者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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