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答车船税法实施相关问题
纯电动乘用车不需缴纳车船税
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
针对实施中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87%乘用车主税负降低或不变
“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这位负责人说。
“拖拉机、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均不在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不需缴纳车船税。”
新能源车船可免征或者减征
这位负责人介绍: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
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
对受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限期减征或者免征。
此外,车船税法保留了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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