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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农民售假获利一万被罚2000万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9日02:54  东方早报

  早报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湖南省桂阳县农民李清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贴有“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商标的假冒羊毛衫,获利1万元左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

  2010年8月,李清在郴州市一市场卖贴有“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商标的假冒羊毛衫,这些羊毛衫是他在浙江省桐乡市的小作坊订购的。而当地销售的这类羊毛衫有很多。

  当年12月15日,内蒙古警方派人到店铺将李清等人抓走,并扣押店内全部服装和销售用电脑,理由是“涉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

  法院认定,警方在李清店内扣押了26187件各类标价的羊毛衫,法院按标价认定其“非法经营数额”共4300多万元。最终,李清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

  法院认为,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金额无法查清,因此适用“吊牌标价”。

  对此,李清的辩护律师表示,标价比市场平均售价多出十倍之多。

  目前,此案已上诉至内蒙古高院。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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