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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等地44家好又多股权厘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9日06:3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吴珏 李翠妮通讯员穗法宣 荔法宣 经最高院和广东高院指定管辖,广州荔湾区法院受理“好又多”百货公司股权纠纷案45件(标的总额4.48亿元),目前44件已经审结,确认外企合泰商业有限公司享有广州等地44家“好又多”百货公司100%的股权。业内人士分析,“沃尔玛”国际集团进一步收购国内“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或已扫清法律障碍。

  “好又多”系列案原告,是合泰商业有限公司(BOUNTEOUS COMPANY LIMITED)及于曰江。其中合泰公司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外国公司,于曰江是台商,其身份是合泰公司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上世纪90年代,于曰江作为合泰公司的投资代理人,委托内地多名市民代理投资注册,在全国各地27座城市,陆续成立40余家“好又多”百货公司。法院查明,当时双方约定,作为内地投资代理人,不享有任何股权及其所属权益,亦与债务无关;合泰公司有权随时收回“好又多”百货公司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份。

  据报道,2007年2月,沃尔玛斥资2.64亿美元收购了好又多35%的股权,同时以向其他股东提供3.76亿美元贷款,换取了另外30%的投票权。随后,沃尔玛开始对好又多总部所在的广州门店进行整合。

  与此同时,2007年起,合泰公司开始要求多名代理人配合转让其持有的“好又多”出资,但未果。

  “好又多”系列45件案件,12件以调解结案,32件以判决结案,法院均确定了合泰公司享有各“好又多”百货公司100%的股权,并要求各被告配合变更出资登记。目前,生效的44件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已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协助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另外有1件案,由于涉及到行政诉讼,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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