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欲偷窥他人隐私的阴暗心理,常以群发手机短信、网上广告的方式,称可以帮助复制他人的手机SIM卡,达到窃听对象隐私的目的。受害人汇钱之后,犯罪嫌疑人又以各种理由骗款,或以“将通知被复制人真相”等抓把柄的方式继续实施敲诈。
9月10日晚上,在杭州延安路某大厦工作的牛先生接到一条短信,电话里的男子自称可以办理一张监听别人电话的手机SIM卡。
这段时间,工作繁忙顾不上家的牛先生正好对妻子有怀疑。
通过一番交谈,他决定先办理一张监听其老婆手机的SIM卡试试,对方就说,请按照刚才谈好的价钱500元,通过农业银行汇到一个账户上。
接着,这名男子又说是这张SIM卡是要与一种专用手机绑定使用的,这种手机需要9800元,于是牛先生又将9800元汇到了同一个账户里。
之后,电话里男子又开始耍花枪了,说牛先生你不是我们的会员,需要交30000元办理会员。
“你这个骗子!你等着!”这时,牛先生感觉不对了,对着电话嚷嚷,气得直跺脚。但是,对方的声音依然很淡定:“对不起,这是我们的规定,办理会员之后自然会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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