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 杨杰)昨日下午,温州商人赵智强率领律师团队进京,宣布已看中南四环、南五环的两块地,拟寻找合作者共同出资拿地、建房。五年前,其曾在温州老家运作合作建房,现在即将收尾。
选址
拟定南四环南五环
2007年,本报曾报道过于凌罡、孟宪生等在北京发起合作建房项目。当时,赵智强也曾来京呼吁合作建房,他还成立了“北京理想合众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但后来因为拿地困难等因素,第一代合作建房的发起者们在北京均无斩获。
此次,据赵智强称,考虑到北京北部、东部已几乎无地可拿,而南部地区有靠近北京南站等便利因素,因此他前期查看了南四环、南五环的两块地。但因担心太高调会引来更多竞拍人,他暂时拒绝透露两个地块的方位。
房价
拟为同地区售价四成
此前,于凌罡发起合作建房时,合伙人和舆论都指望他在北四环东段建设7500元/平米的住宅,但后来作罢。对此,于凌罡称因为拿地贵、成本高等因素,“在四环内合作建设住宅,正常成本应为每平米15000元左右”。
而此次,赵智强认为,当前虽然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初显,但房价大跌不可能,现在房价只是在回归理性。在这种形势下,合作建房由于只收取成本费,能保证在南四环的价格为每平米一万多元,南五环每平米六千多元,相当于同地区现在售价的四成。
规模
等待主管部门意见
按照赵智强团队的计划,将征集一些有合作意向的出资人,根据大伙的意愿从两地块中择其一,然后找银行、开发商合作,“和开发商签一份委托协议,我们只提供土地和资金,跑手续、盖房子由他们去做”。至于征集多少人、建多大规模的房子、建多少套等,还要等待住建委等主管部门的意见。
据了解,住建部曾在2006年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提出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根据财新网等媒体报道,今年9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建议保障房可考虑合作建房等形式。
针对合作建房的政策、法律问题,昨日,记者未能从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获得官方回应。
■ 声音
合作建房操作比较困难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合作建房、住房合作社等模式在德国等国家已有成功案例,但在我国还没有,主要是因为合作建房是很多人凑在一起,“万一有一部分人变卦了,如何进行下去困难重重”。
朱中一认为,出问题最可能是在拿地和日后办理房产证等环节,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拿地需要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参加招拍挂,与国家签订出让合同等,而合作建房者如何成为一个主体存在操作上的困难。至于办理房产证等,在目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也比较困难。
曾在北京发起合作建房的于凌罡则认为,现在不具备合作建房的条件。他称,目前北京正在限购,来了一个人说他想参加合作建房,但他最后能不能买房、能不能办到房产证,已经不是他和发起人能决定的。
本报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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