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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规食品最高奖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9日08:19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双城 通讯员/林文瑶)日前,桥头镇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桥头镇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建立举报制度,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监督食品安全,构建安全的食品安全环境。该办法明确规定,举报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可获最高1万元奖励。桥头镇财政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奖励基金,每年投入基金20万元。

  该办法明确规定,凡举报加工销售注水肉类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使用非法添加物、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堂单位使用地沟油,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桥头镇财政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奖励基金,每年投入基金20万元,若当年基金总额不足支付奖励金,该镇财政部门将向镇政府申请追加。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14条食品违规行为为举报奖励范围,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用餐厨废弃物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无证照生产加工及销售食用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私屠滥宰行为;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经营注水肉等。

  该办法还规定了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举报,不予以奖励,市民务必以实名举报,同时对同一案件只奖励首次举报人,不得重复奖励。市民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邮件以及其他方式,以实名向桥头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是8345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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