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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将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9日11:0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宁12月19日消息(记者罗占祥 杨阳)青海省将加大落实政策,对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据了解,青海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已经形成,并列入了青海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条例出台有望让见义勇为者不孤单、不寂寞、过得更好。

  见义勇为的人是高尚的人,应给予更多地尊重、厚爱和礼遇,这是政府和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青海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保障、抚恤安置、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策正在逐步完善,现在的关键是把政策落实到位。对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产生的医疗费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妥善解决。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要积极申报评烈,并解决好遗属的各项待遇;对见义勇为伤亡者的抚恤,要按照特殊情况从优办理,逐步提高见义勇为抚恤标准。要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力度,妥善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生活困难,特别是对伤残、牺牲人员家庭,要在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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