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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煤监局:严厉打击瞒报事故及逃逸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9日14:26  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煤矿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导;加大对煤矿事故举报信息的核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初步统计,今年发生的18起重大煤矿事故中,因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有8起、死亡120人,分别占44.4%和42.1%,同时还发生了多起瞒报事故和没有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事故。此外,瓦斯、水害事故突出。18起重大煤矿事故中,瓦斯和水害事故有17起、死亡257人,分别占94.4%和90.2%。特别是进入10月份以来,全国煤矿接连发生了6起重大事故、死亡101人。

  两部门分析当前事故发生原因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盲目乐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防范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最终酿成事故。

  对此,两部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注重创新检查方式,以查隐患、促整改为手段,防事故为目标,采取地方为主、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办法,充分发挥各类专家的优势和作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安全隐患排查的科学性和整改的针对性。要注重突出检查重点,在深入分析研究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事故的基础上,对事故多发地区、多发企业和多发环节实施重点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要注重提高检查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认真落实安全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规定由省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并强化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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