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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两节”期间乱涨价 最高罚5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9日19: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12月19日消息(记者陈鸿燕)昆明市发改委召开提醒告诫会,提醒全市大型超市、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春节元旦期间出现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可罚500万元。

  昆明市发改委提醒告诫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的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做到商品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春节和元旦期间,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在标价基础上加价出售商品。违反上述告诫内容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以最高50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

  两节期间,昆明市发改委将组织全市价格主管部门重点加强价格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价格欺骗,诱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将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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