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12月20日电(记者张旭东、徐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日在胶州法院大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聂磊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聂磊、姜元、任昊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办游戏场所等方式,聚敛了大量财富。公诉机关认为,聂磊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以及其他群众16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截至12时,法庭调查尚未结束,法官宣布休庭,下午继续开庭。
据了解,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直接指挥下,青岛市公安机关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查和缜密侦查,2010年6月,一举将以聂磊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摧毁。备受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共有144名被告人,他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十余项罪名,将在青岛法院陆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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