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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美国多年对中国反补贴调查违反世贸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1日19:5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雷敏、程群)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21日发表谈话称,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美国时间12月19日,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作出判决,裁定美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

  这位负责人表示,2006年11月以来,美商务部在不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对中国开启反补贴调查。尤其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美方更加频繁地使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限制中国产品。迄今为止,美商务部在没有国内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30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美商务部在使用替代国方法对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构成了对中国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损害了中国企业正当权益。

  这位负责人说,在中方将美方错误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于2011年3月11日裁定美方涉案双反措施(DS379案)违反世贸规则。同时,中方认为美方的做法也缺乏美国国内法依据。2008年9月,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等中国企业将美商务部诉至美国际贸易法院,商务部代表中国政府以“原告介入方”身份参加诉讼。2010年10月,美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美商务部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采用替代国方法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存在双重救济,要求美国商务部停止征收对中国涉案企业的反补贴税。同年11月29日,美商务部不服美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将该案上诉至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经过一年的审理,美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完全支持了中方的抗辩意见。

  这位负责人表示,世贸组织裁决和美上诉法院判决表明,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尽管该案诉讼法律程序尚未完结,但中方希望美方能够遵守法律和规则,尊重美国司法判决,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目前,全球经济复苏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面临下行的严重风险。中美双方应以更加长远的眼光,更加开放的态度,携手合作,加强对话和协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尽快驱散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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