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记者 叶晓敏
都市报讯 清雪及时,奖励。清雪不力,接罚。12月21日,在乌市冬季清雪评点会上,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因清雪及时,分别获得10万元奖金。而对沿街门面清雪不力者,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当日,在仓房沟路上,铁锹声传遍大街小巷。沿街门面纷纷出动清雪,以减轻环卫工人的负担。
在红山经营日用品的刘先生说:“从16日开始,我和员工都会提前来到店里,清扫门前的积雪。这几天连续下雪,从报纸上看到环卫工人每天彻夜扫雪挺辛苦的,我们多干些,就能减轻他们的负担。”
11月,乌市环境卫生督察指挥部公布了《乌鲁木齐市冬季清雪督查工作处罚标准》,对街道办组织、监管、督促不力的,将处罚街道办200元,负责人50元。
如果沿街沿路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商业服务网点和个体商户未按时完成责任区清运冰雪任务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不按规定倾倒冰雪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乌市天山区市政市容局局长赵前程在点评会上说,入冬以后,各街道办、社区就和沿街门面都签订了清雪责任状,清雪的时间、范围都是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要求也不一样,但总目标是尽快将自己门前的积雪打扫干净。
据悉,乌市将更好地利用机械扫雪,实现人机的合理结合,从而减少环卫工疲劳作战的现象。
此次降雪,全市共计出动各类清雪车辆360余辆,作业面积约1900余万平方米,拉运车辆200余辆,拉运冰雪5000余吨。截至目前,各主城区主次干道、外环路、河滩路冰雪清除工作已基本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