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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应对香港禽流感:暂停活禽供港21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2日17:39  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韩乐悟 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对近期香港发现的禽流感疫情,质检总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已决定从12月21日起暂停活禽供港21天。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今天向媒体通报说,12月20日香港特区发现一例含有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鸡只尸体,质检总局获悉疫情信息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主要是:

  保持与香港食物卫生和福利局的密切沟通,掌握疫情动态,共同采取疫情应对防控工作,决定从12月21日起,暂停活禽供港21天,同时继续做好供港冰鲜禽肉产品的保障和安全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并要求广东、深圳、珠海、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配合香港特区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口岸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继续做好供港家禽注册养殖场的疫病防控、疫情监测、卫生消毒、人员防护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供港禽肉产品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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