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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丽 通讯员陈向东 江苏省如东县原副县长徐守宏,因收受贿赂120余万元,于12月19日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徐守宏自1999年至2010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如东县栟茶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及兼任小洋口地区开发建设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县城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副指挥等职务便利,为如东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如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先后共计收取价值人民币1247494元的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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