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专题 > 正文
中广网快讯(记者侯艳 马闯)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今天(26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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