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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12月26日讯 (记者 施晓义 通讯员 谢根能)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今天召开《条例》宣传贯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出席并讲话。
目前,我省河道总长13万余公里,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441条。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不断提高,河道在行洪排涝、蓄水灌溉、供水发电、水产、航运、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作用愈发突出。《条例》对河道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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