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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22个国家和地区签航天合作协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9日11: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9日电 《2011年中国的航天》白皮书今日正式发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国家航天局新闻发言人张炜其间强调,开放发展始终是中国航天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先后与22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66项航天合作协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张炜称,到目前为止,仍在有效期内的航天合作协定有44项。在政府合作框架下,目前已形成12个双边合作机制。航天国际交流与合作越来越活跃。

  张炜提到,2011年,中国航天局已经先后接待了来自13个国家和地区的17个航天代表团,新签了4个航天合作协定与合作大纲。在与巴西合作研制中巴地球资源03/04卫星,与法国合作研制中法海洋卫星的过程中,促进了技术的交流,增进了友谊和互信,体现了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

  “我们还积极参加各类国际空间组织的多边合作,认真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张炜举例介绍,比如,在《空间和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机制下,协调组织国内航天机构及运营商为巴基斯坦、委内瑞拉等洪涝,玻利维亚、澳大利亚火灾,以及海地、智利、日本地震等灾害救援提供了卫星图像。

  同时,张炜称,国家航天局还协调国外航天机构为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等灾害救援提供了国外的卫星数据。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将总部设在北京,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天基信息平台也在北京设立了办公室。“作为东道国,我们一方面提供了力所能及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另一方面与相关国家一道,共同推进航天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张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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