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垫江原红十字会副会长受贿4万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9日14:22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赵梨渊)昨日,垫江县法院透露,垫江县原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某因收受他人“感谢费”4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0年,赵某在担任乡长、乡党委书记期间,认识了一建筑商。后来,赵某所在的乡政府准备对外招标,修建办公综合大楼。在赵某的帮助下,该建筑商成功中标,该建筑商先后两次送赵某“感谢费”共计3万元。2004年,赵某在县档案局当一把手,当年9月,他所在单位也对外招标,准备修建办公大楼。后来,一中标公司为感谢赵某的“关照”,送赵某现金1万元。后来,赵某又被任命为了垫江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直到案发。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受贿 红十字会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