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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非千校一面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30日10:43  中国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袁贵仁:

  我先回答高洪委员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询问。

  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到今年12月17日四川省通过了国家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少年文盲,也就是我们简称的“两基”国家验收,中国政府历经25年时间,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这是中国教育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赢得了全世界同行的赞誉。实现全面普及,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之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像高洪委员所提到的,我们要转入上好学、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上。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质量的一个结合点,抓住了均衡,也就抓住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和义务教育的质量,因此均衡发展写进了2006年国家义务教育法。均衡发展的主要内容是要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四类资源。这些资源,我们还把它细化为八项具体指标,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的策略,首先是在县域内的均衡。我们现在所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指的是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均衡发展”只指的是“义务教育”,其他的教育不用均衡发展”这个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很艰巨很复杂的工作,难就难在对于学校均衡不均衡,硬件指标达到不容易,但软件方面可能更难。因为在人们心目中,学校除了硬件不均衡之外,还有学校长期形成的校风、传统、特色。均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普及可以说全面普及,百分之百的都能够入学,但是均衡不可能有全面均衡、绝对均衡,均衡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在发展中不断推进,实现相对均衡。

  下一步我们打算从四个方面来加以推进。

  第一,以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均衡。这是均衡的基础。也就是说,国家要制定学校办学的基本标准,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标准及制定本地的办学标准,建一所就要建好一所,对现有的没有达到办学条件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薄弱学校要进行改造,使每所学校都成为合格学校。

  第二,以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均衡。教师资源均衡是均衡的关键,择学校实际上是择老师,我们要改变老师的初次配置,要通过扩大免费师范生教育和义务教育特岗计划规模,吸引高水平毕业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要开展县域内校长教师的交流,要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国标、省考、县聘、校用,从组织上推动县域的交流。城市学校教师晋升更高一级的职务,必须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的经历,这样从政策上推动教师的交流。要探索建立到农村任教的特殊岗位津贴,和建设老师周转宿舍,从保障上促进教师的流动。

  第三,以优质资源共享来推进均衡。要通过建立学校的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整体带动各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

  第四,以强化督导评估推进均衡。我们要像对义务教育普九进行督导验收一样,通过督导评估,对基本实现县域教育均衡发展进行验收。教育部已与各省签订了共同推进教育均衡的备忘录,许多省也与县签订了责任书。这个验收就包括对县级政府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评估。要了解学校之间差距的系数。二是要对县域内解决由不均衡带来的择校、减负等热点难点问题环节进行评估。还要测评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

  应当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是限制发展,而是共同发展,不是要千校一面,而是要在基本均衡的前提下鼓励各个学校办出特色、风格,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促均衡、在均衡中促进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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