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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文化名人认定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30日14: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 杨守华 江苏台 朱荣康)30日结束的中共南京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推进文化发展的文件,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出台了南京地区“文化名人”的认定标准。从现在起,不管是哪个协会,也不论是哪个个人花多少钱,再也买不到“文明名人”的头衔了。

  南京地区一度出现众多的“文化名人”,可这些名人无论在行业内,还是在社会上都没有知名度。原来,一些以牟利为目的的协会和组织,只要肯出钱,无论是书法、绘画,还是唱歌、武术,就都授予著名书法家、著名艺术家、著名歌唱家等称号,有的甚至只要给几百元,一夜之间就成了“文化名人”。对此,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南京,对今后文化名人的认定有了统一标准。标准规定,南京文化名人只限于在南京地区工作的文学艺术界、新闻出版界、社科理论界、资深记者、文化企业家等,或者在外地工作、热心参与南京文化建设,为推动南京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南京籍人士。对南京出台文化名人认定标准的做法,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党委书记沈勇教授认为:“南京市出台文化名人的认定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为了打造南京作为一个文化名城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文化名人的认定应该是科学的,有严格的标准,还要非常注意公众的、社会的影响,我们绝对要防止、杜绝自吹自擂,甚至是拉票、收买评委等等这样一个不正之风。”

  据南京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徐宁介绍,南京地区文化名人的参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高级职称,并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最高奖项,或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权威和知名度。达不到这个要求,牌子再大,证书再多,南京都不会承认是“文化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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