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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日本起诉中国船长等答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30日17:41  新华网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2011年12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洪磊首先发布消息:

  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土库曼斯坦政府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将作为国家主席胡锦涛特使于2012年1月5日至14日对上述五国进行访问,并出席中国与中亚五国建交20周年庆祝活动。

  1992年1月2日至6日,中国先后同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建立外交关系。建交20年来,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原则基础上,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始终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安全合作卓有成效,人文合作蓬勃展开,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开展了密切的协调与配合,为维护和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中方愿以双方共同庆祝建交20周年为新起点,全面加强同中亚国家的友好关系和互利合作,推动双边关系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问:临近岁末年初,你如何评价2011年的中国外交,能否介绍明年中国外交的主要考虑?

  答:杨洁篪外长近日接受了《人民日报》专访,就2011年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释,建议你去查阅。

  面对2011年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们稳步推进与各方关系,妥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积极营造稳定、繁荣、和谐的周边环境,巩固与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友谊,建设性参与国际体系改革,维护我国海外公民和法人的安全和正当权益,深入开展公共和人文外交,全面防范外部经济风险,积极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012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复杂,国际上诸多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我们将同各大国增进互信,拓展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推进双方关系稳定发展。我们将坚持睦邻友好,提升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水平。我们将密切同发展中国家关系,将中国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推向更高水平。我们将继续在多边外交舞台上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继续参与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合作,推动中国与有关国家财政、金融、经贸和投资合作。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问:第一,朝鲜方面今天称不会改变现行对韩政策。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第二,日本地方检察厅宣布将起诉一名中国渔船船长,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维护朝鲜半岛和平稳定符合包括南北在内的有关各方共同利益。中方支持南北双方改善关系,推进和解合作。

  关于第二个问题,这是一起普通的渔业案件。中国驻日本使馆已派员探视渔船船员,中方要求日方确保中国船长的合法权益,我们正抓紧与日方密切沟通,推动事件获得妥善处理。

  中国政府一贯要求本国渔民合法作业,主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将继续加强对本国渔民的管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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