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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新职业病防治法答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31日19: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记者 马闯 侯艳)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回答记者提问。

  一直以来,病情的诊断和鉴定都是职业病防治的难点。有记者提问,如果用人单位为难劳动者,或者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话,该用什么样的措施,来避免类似“开胸验肺”事件的发生?

  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苏志回答称: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诊断鉴定机构一方面可以进行工作场所调查。另一方面就是可以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的情况,根据临床表现,包括劳动者的自述,由诊断鉴定机构作出诊断, 鉴定结论。

  职业病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很多病人的原用工单位已经不存在或着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在多次审议的过程中,有些委员提出,是否可以设立一个全国性的职业病救济基金?但新法中并没有此项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滕炜对此解释说,现在还不宜设立全国性基金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国已经建立并且正在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包括职业病病人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障对象的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都应该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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