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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暂停主题公园建设项目规划审批

  本报讯(记者 王眉灵 李影)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文产办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支持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意见》,明确文化创意旅游项目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约节约用地。

  文化产业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创作与表演、博物馆、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旅游、广告等行业。我市重点支持发展传媒、文博旅游、演艺娱乐、创意设计、文学与艺术品原创、动漫游戏、出版发行七大行业。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实施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类项目建设,科学布局,统筹安排,集约节约用地,合理确定规模范围,不得拆分项目。

  各区(市)县不得审批各类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项目。各区(市)县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类项目用地前,须经成都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市级相关部门办理项目选址、立项、审批、备案相关手续;项目位于功能区范围内的,还应经功能区领导小组审定。各区(市)县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项目选址应经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审查。各区(市)县文化创意旅游产业中属主题公园类的项目,自《意见》印发之日起,至国家规范发展主题公园的具体政策出台前,市级相关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主题公园项目;已办理审批手续尚未动工的,不得开工建设;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暂停办理有关主题公园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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