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月5日电 (孟幻)记者5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1年重庆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39件,判处罪犯878人。
重庆高院5日公布了2011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情况,当地各级法院依法惩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财产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17729件,判处罪犯24375人。
2011年,当地各级法院共审结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686件,判处罪犯1149人;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3件,判处罪犯81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39件,判处罪犯878人,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重庆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防止严得过头、又避免宽得过分。
当地法院严格落实“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对诉至法院的1560名被告人,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联合综治、公安、检察、司法、团委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通过走访调查形成综合评价报告,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同时将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纳入司法程序,提高教育挽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561人,同比下降5.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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