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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谈瘦肉精案称危及民众生存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0日15: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郑州1月10日电(记者李志全) “我们是人民群众、人民生命的刀把子,关键时候必须要刀出鞘、箭离弩!”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谈到“瘦肉精”案时如是说。

  张立勇说,“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在当时情况下,老百姓一度到菜市场、到副食品商店、到超市,不知道买什么食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法院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

  去年3月,有媒体曝光了河南多地养猪场使用违禁动物药品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饲养生猪,引发海内外舆论关注。

  河南法院“一重”、“一轻”分别对制造“瘦肉精”者,以及给猪喂养“瘦肉精”的养殖户进行量刑。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对主犯刘襄判处死缓,对另一主犯判处无期徒刑。

  10日举行的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记者会上,张立勇回应说,这是该院在全国首次使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定罪处罚。此前,类似案件都是以生产有害有毒食品或非法经营罪判处涉案者3至7年有期徒刑,“对黑心企业主和犯罪分子没有给予应有的威慑。”他说。

  张立勇表示,这一定罪体现了司法的权威,体现了法院对民众的餐桌负责,对人民生命负责,对国家食品安全负责。他说,“瘦肉精”犯罪不仅严重损害养猪户和食品企业的利益,而且对民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危及生命健康和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存底线”。

  同时,河南法院对喂养“瘦肉精”的养殖户则多数判处1至3年的有期徒刑和缓刑。张立勇说,考虑到养殖户犯罪主观故意不是很大,有些普通农民不知道“瘦肉精”的危害性和后果,只知道喂了之后猪好卖,卖的价钱高。

  张立勇透露,除“瘦肉精”外,最近也在关注“地沟油”的犯罪。他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餐桌的安全、生命健康的安全。

  “公平正义比阳光还要宝贵。”张立勇引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话说,2012年,大家关注的热点仍然是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力军,一直在认真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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