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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应事业单位人均年薪超30万:没有处罚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1日17:21  新华网

  新华社深圳1月11日专电(“中国网事”记者王攀、乌梦达)时隔一年之后,因为“审计署报告证实属实”,曾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和质疑的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日前再度成为媒体和网络关注的焦点。该中心主管单位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11日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称,相关行为属于“制度缺陷”,“最牛工资”问题“已在2011年度内全部整改完毕”。

  然而,网民的质疑仍在继续。由于审计报告指出“本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不少网民认为,如何尽快完善制度“防火墙”,让本应纳入预算监管的国有资产不再沦为个别单位和部门的“小金库”,是有关方面亟待进行的紧迫课题。

  网民质疑“史上最高工资”惩处滞后:光审计、没处理

  2010年12月,一则《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网上广为流传,其中提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

  这一报告一度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和强烈批评。而今年年初的最新信息则显示,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查明,这一“最牛工资单”基本属实。

  据有关报道披露,审计署的审计报告表明,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两年的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2.76万元和30.57万元。此外,报告中特别提到,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

  对此,“中国网事”记者从深圳有关方面获悉,审计署此次审计于较早之前完成,相关结果已经通报给深圳市政府。报告中还出具了整改意见。

  至此,“最牛工资”再次挑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也引发网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正在召开的深圳地方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要求查清事件、追究责任。而不少网民认为,相关部门仅是收回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不仅没处理相关责任人,侵吞的所得也没任何说法,难以服众。

  网友“蕏蕏虾”就表示,“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最牛工资”,这到底违不违法?如果这样明抢都可熟视无睹,更何况暗夺?

  住建局回应:不是违规行为而是“制度缺陷”

  在审计署公布报告后,带着人大代表和网民的疑问,“中国网事”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则是“最牛工资”不属于违规行为,而是“制度缺陷”。

  疑问一:最牛工资到底是“草稿”还是确有其事?

  2011年初,当网帖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时,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和深圳市住建局曾解释称,“最牛工资表”仅是草案,现已被否决,同时虚报了高价,是用以给聘用员工发放工资。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帖的说法“不能算错”,因为2009年和2010年确实如此,“且也用于给聘用人员发工资”,但从2011年开始就已经进行了整改,将聘用人员工资明确单列。

  疑问二: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最牛工资”算不算违规?

  媒体称,报告表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管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对此,不少网友质疑,该中心把国家财产当成“自有物业”,拿的国家钱,肥了自家地,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对此,深圳住建局回应称,从2011年起,这一情况已经改善,目前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实施严格的“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上交,工资由财政统一划拨,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标准核发,目前该中心在编人员年度人均工资已下降45.5%。

  但该负责人强调,2009年和2010年已发工资属“制度缺陷”,没有违规行为。

  疑问三:为什么没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只罚两万”?

  不少网友质疑,出了这么大的事,只是让领导退回在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处罚太轻。

  而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对于租赁中心这类经费自给、管理模式类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深圳市已经从2009年开始着手进行改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设置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三年(2009—2011)过渡期,“这起事件并非只是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独有,有些是体制改革当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处罚没有依据”。

  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然这一事件也起到了正面作用,加速了该单位改革步伐,把改革过渡期从3年缩短到了2年”。

  “小金库”恶瘤何时割完?

  当前,公众对“最牛工资单”事件的关注和追问仍在继续,不少网民将报告披露的“自有物业”和此前国家强力治理的部门“小金库”相联系。事实上,有网民就指出,租赁中心属于政府投资,原始资本来自政府,那么其下属物业的收益也应该属于政府,服务于公众,绝不应该沦为部门滥支的“小金库”。

  而在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看来,出现这样的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监管失位。

  “用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物业,却变成了部门、领导谋取暴利的一个渠道,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非常不妥。”杨建昌表示,应该对类似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的事业单位进行大范围清查。

  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这一事件曝光后,深圳市政府曾多次开会,制定了不少办法,包括《深圳市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等,解决部分单位浑水摸鱼的乱象。

  但清查的基础,则是分清“自有物业”和国有资产。记者了解到,在事件发生后,深圳针对政府资产摸底工作、即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采集已经展开。

  深圳政协委员张红桥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从全国范围内也是一笔难说清楚的账,虽然有登记,但是缺乏严格监管,存在不小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有关部门亟待“举一反三”,不要让深圳发生的事件再在其他地方重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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