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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凯当选为宁夏高级法院院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5日12:52  人民网

  人民网银川1月15日电 (记者 周志忠)今天(1月15日)闭幕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李彦凯当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彦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天,在这庄严而神圣的时刻,我高票当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首先,我要感谢党和人民多年来对我的培养,感谢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我的充分信任,感谢代表全区630万回汉人民的人大代表对我的大力支持,感谢各级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热情帮助!

  李彦凯说,履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这个神圣职责,我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鞠躬尽瘁,不辜负宁夏各族人民的重托,回报党和人民的厚爱。我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准确把握中央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实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在公开中树公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幻境,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2012年,宁夏法院的工作要明确“审判监督年”这个主线,搭建法院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两个平台,突出服务大局、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清政廉洁和队伍建设五个重点,实现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新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新发展、法院整体形象新转变“三新”目标,狠抓服务大局,着力强化能动司法,狠抓公平正义,着力强化审判职责,狠抓司法为民,着力强化外部监督,狠抓清政廉洁,着力强化内控机制,狠抓文化建设,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五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李彦凯简历

  李彦凯,男,回族,195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先后任宁夏海原县郑旗乡税务所助理征税员、海原县税务局干部、海原县人民法院干部(1980年11—1987年6月)、海原县财政科副科长,固原地区行署财贸处副处长、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处级干部、自治区财政厅农财处副处长、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吴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5月,任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2012年1月,当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联系本文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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