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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0日10:42  中国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于1月20日10:00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西院(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主楼216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1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文字实录

  尹成基(注:现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部新闻发言人):

  大家上午好。快过年了,给大家提前拜个年,过去一年大家都很辛苦,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工作付出了很多心血,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按照每次发布会的惯例,我先简要地把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个通报,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

  尹成基: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开局。

  尹成基:

  一、就业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201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完成全年900万人目标的13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3万人,完成全年500万人目标的11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万人,完成全年100万人目标的180%。2011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二是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从14个方面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十二五”促进就业专项规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未来五年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启动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并进一步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继续推进,面向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万人。通过积极开发公益岗位,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帮助一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四是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对85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进行绩效评估,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取得新进展。五是职业技能培训得到加强。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全年共有1700多万人次接受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并得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六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加强。实名制就业援助和就业失业管理进展顺利,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初步建立,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开始试运行。失业动态监测在全国105个城市的3568家企业试行。七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加大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工作力度,研究提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方式和重点,明确了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目标和任务。

  尹成基: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贯彻实施促进就业“十二五”规划,层层分解各项就业重点指标。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在总结评估现行就业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集中力量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完成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建立就业见习长效机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示范县建设,加强输出输入地对口衔接,统筹城乡就业。有针对性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的长效机制。继续搞好各项全国性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三是深入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工作。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公共服务标准,制订出台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四是着力做好职业培训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快职业培训和鉴定立法进程。加强职业培训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建设,依托技工院校和企业大力开展就业培训、企业岗位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机构供求分析制度,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推进失业预警试点工作。六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出台。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工作。

  尹成基:

  二、社会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不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制定出台13个配套法规文件。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已上报国务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第三批试点启动,全国27个省份的1900多个县和4个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试点。15个省区市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2011年底,全国国家试点地区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3亿人,8759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加上各地自行开展试点的,两项保险总参保人数达3.64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人数10325万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9880万人。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进一步巩固,基本实现了职工医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推进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和工伤预防、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继续推进。

  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全面完成。2011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8亿人、4.7亿人、1.4亿人、1.8亿人、1.4亿人。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总支出1.79万亿元,增长21.1%。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596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31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保工作开始启动。

  尹成基:

  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3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制度,20个省份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

  尹成基:

  四是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和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研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确保了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尹成基:

  五是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2011年,全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续78万人次,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续医保关系44万人次。95%以上的参保人员就医实现了直接结算,27个省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5个省份开展跨省直接结算。28个省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全面完成,2011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99亿人,比去年底增加9600万人,并通过加载金融功能实现用途扩展和便民服务。

  尹成基: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制定和实施,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接续办法。工作重点从扩大覆盖面转向着力提升运行质量,全面推进医改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

  尹成基:

  二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稳妥做好外国人参保工作。

  三是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相应适当调整居民个人(家庭)缴费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并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等方式,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大病家庭负担。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动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管,引导在基层就医,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上涨。落实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制定社保基金监管条例、规定和工作规程,修订社保稽核办法,推进非现场监督及网络即时监控。深入研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问题。加强企业年金市场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和对问题多发领域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监督方式,确保基金安全。

  尹成基:

  五是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推进社会保险统一经办,提升精确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增加便民服务措施,提高能力和服务水平。社会保障卡全年增发1.5亿张。

  尹成基: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得到加强。出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中央印发通知对2011-2020年政府特殊津贴工作作出整体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资助地方44项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启动第四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举办269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培训近14000人。确定20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完成49项1810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近120万人取得相应资格。提前完成国际职员中期规划(2008-2012)目标任务。

  尹成基:

  二是留学人员和回国专家服务工作继续推进。编制印发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二五”规划,出台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意见和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成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继续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

  尹成基:

  三是博士后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印发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香江学者计划”,与香港著名高校共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尹成基: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

  二是做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平台相关工作,启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好赤子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创业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国“绿卡”有关待遇等重点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高博士后制度吸引力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新建20个国家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50个专家服务基地。

  四是制定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工程技术人员、会计、技校和中专教师等职称制度改革,修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五是加强各项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尹成基:

  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设立首批2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亚太经合组织技能开发促进中心。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011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40万人。

  二是技工院校改革有序推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5个专业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取得重要成果,新培训800多名一体化课程师资。

  三是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组织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组织开展29项国家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近1000万一线职工参与竞赛活动。筹备并组织选手参加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得一枚银牌和五个优胜奖,参赛选手总平均分列51个代表队的第二名。

  尹成基: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大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新建14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是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一体化课程改革。制定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新型企业学徒制试点。

  三是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做好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选拔、高技能人才表彰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

  四是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

  五是继续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完成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

  尹成基:

  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改革工作做出部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在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行工作进展顺利,中央和国家机关岗位设置工作基本完成,各省区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全面启动,20个省份核准备案率超过90%。

  三是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严肃查处违规事件,进一步规范进人行为。

  尹成基: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立法步伐,研究出台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奖励、申诉等单项配套规定。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积极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大检查,进一步规范进人行为。

  三是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工作,岗位设置完成率达到90%。完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设置办法,制定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启动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工作和职员制试点工作。

  尹成基:

  六、军转安置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改进军转干部安置办法,4.3万名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推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做法,提高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积极稳妥做好自主择业干部地区津贴调整工作。进一步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水平,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创业率达到78%以上。

  三是全面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络培训,4万多名军转干部参加培训,参培率达95%。

  尹成基: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认真落实军转安置任务。坚持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狠抓任务完成和政策落实,切实解决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工作分配、待遇保障以及家属安置等问题。贯彻落实改进安置办法指导性意见,完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安置工作机制,增强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把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二是大力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工作。实施首期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示范项目,全面推开网络培训,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多形式、多领域就业创业。完善自主择业政策,调整规范津贴补贴制度,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

  尹成基:

  七、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农民工工作稳步推进。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子女教育、职业安全卫生等权益保护工作,制定出台推进农民工城镇落户和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启动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出台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办法。深入开展中国农民工发展问题顶层设计研究。

  二是劳动关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批准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劳动标准管理和三方协商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

  三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部分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进展顺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争议案件达到54%。以市县为重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仲裁办案当期结案率达到95%。

  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节前“清欠”攻坚,为129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29.42亿元。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及时督查督办“黑劳工”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建立了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一些地方通过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等措施,积极打造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省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尹成基:

  今年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研究起草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性文件。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技能培训、工资支付、职业安全、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保护工作。按照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建设,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继续实施“彩虹计划”,加快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健全集体协商争议调处机制。颁布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管理。加强三方机制组织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向街道、乡镇及社区延伸。研究起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若干意见指导性文件。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确保一半以上的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加快市县仲裁院建设步伐,提高办案效能。

  四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省会城市及50%的地级市。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监察人员不足、经费保障困难、执法装备和服务设施较差等问题。

  财经传媒新世纪周刊记者:

  之前有报道一个消息,某省将他们的养老金委托给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请问这一消息是否属实?他们的试点以及中央制定的办法是什么样的办法。详细情况请介绍一下。

  尹成基:

  大家知道中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有严格的程序。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上来之后都要进行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这是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按照现行规定,养老基金仍然只能存银行买国债。当然大家也非常关注和关心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我们部已经先期开展了研究和论证,正在研究养老保险积累基金的投资运营办法。五项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上是统帐结合的制度,是部分积累制,就有积累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其他的社会保险基金也是有一定的结余,但是从制度设计上,其他几项社会保险是按照当期以收定支的原则来作出安排的。养老保险关系到长期支付,有资金的长期平衡问题,保值增值的问题就比较突出。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具体办法。对于已经进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做实的试点省份,部分做实积累的基金,经国务院批准,它的部分个人帐户的积累资金由地方政府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下一步,将考虑开辟一些新的投资运营的渠道,研究后在办法中加以明确,但是办法的总原则是要确保基金的安全,这是第一位的。同时要考虑能否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获得更好的收益,这也是对广大参保者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尹成基:

  第二个问题,关于弹性退休的问题。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已经延长了退休年龄或实行了男女同龄退休,各国都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做出的政策规定,主要是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目前也处在老龄化加快的阶段,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既面临着老龄化加快的挑战,同时又面临着就业压力巨大的挑战。这是一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和政策安排,对这样的一个政策国家是非常慎重的。从程序上讲,如果要实施这样的政策,也应该进行深入的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逐步达成社会共识。目前来看一些专家非常关心这一问题,对中国的人口变化趋势和退休年龄政策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些非常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完善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有关政策。

  尹成基:

  第三个问题,中央在京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医保的问题。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相同,待遇标准一致。各地积极的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建设,比较好地解决了在“看病贵、报销难”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有个人负担比较重、单位负担责任不清的一些问题。

  国家规定,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税前列支;对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两者主要在资金渠道有所差别,在制度上是基本一致的。对于各地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工作安排,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据我们了解,截至2011年底,大部分省市原公费医疗人员已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其余省市正在研究落实政策,加快工作进程。

  2001年北京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当年即启动了海淀区区属公费医疗单位参加职工医保试点工作,2011年将全市所有区县公费医疗人员纳入职工医保。2012年,北京市在区县级公改试点先行和平稳推进的基础上,将市级单位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纳入北京市职工医保。市级单位公改于2011年第四季度完成了宣传部署、信息采集和社保卡制卡工作,目前参保人员可以持卡在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并实时结算,工作过渡平稳有序。

  媒体关心的在京中央单位公费医疗改革,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北京市等地区公费医疗改革的经验,适时研究在京中央单位的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完善问题。

  中国日报记者:

  您的报告中提到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保工作开始启动,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大概在中国有多少,和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这个人数有多大增长。对于参保工作是强制的吗?有时间表吗?谢谢。

  尹成基:

  在中国就业的境内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这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人在国外就业也要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部分国家也是这样规定的。为了解决重复缴费,两个国家重复参保的问题,一些国家签订了这方面的双边互免协定,两国政府签署协定以后,公民到另一国就业就可以出具相关的证明后不在就业国交纳社会保险。这项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这是实现公平的国民待遇,中国也是遵循国际通行做法。去年我们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实施的情况总体上还是比较平稳的,正在有序推进。在办法刚刚发布实施的时候,我们也注意到有一些用人单位和一些外国媒体非常关注,也有一些担忧,提出一些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及时地进行了研究,比如说有的国家提出加快签署双边互免协议,我们现在正在和这些国家积极的磋商。同时对于参保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通过规范经办管理的程序,加强政策的宣传,来逐步解决。现在各个方面对这个政策了解更加全面,也理解到这个政策对于保障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的权利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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