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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鹤山部分干部私卖数亿元农民集体资产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0日17:22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月20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 梁钢华)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2011年12月31日播发《广东鹤山:谁为私卖数亿元“保命资产”开绿灯?》稿件,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记者19日从鹤山市委证实,数亿元遭到私卖的村集体物业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冯维根等涉案人员被执行批捕。

  广东江门市所属的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中东西村,当地数千失地农民赖以生存的数亿元物业资产,仅凭当地有关领导“打招呼”、村干部“研究决定”、镇街办事处主任“同意处置”等安排,就被私自低价变卖。

  新华视点报道播发后,广东省、江门市有关领导要求“严查此事”,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连日来,江门、鹤山市采取措施,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此后,江门市委副书记聂党权、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悦胜、市公安局局长蓝华等率队督办此案。鹤山市委书记郭伟、市委副书记周国光、市纪委书记甄荣毅等率领14个市职能部门负责人,进村与70多名村民代表进行了座谈。

  郭伟承认,发生侵占集体资产事件的原因在于管理失误,导致少数干部互相勾结非法侵吞集体资产。郭伟向该村的村民致歉,承诺严肃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全力追讨村民资产,并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保护性措施,出台相关措施保护农村集体资产。

  据了解,在上级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该村召开了村民大会,依法对涉案原村委会主任冯维根等进行罢免,并重新选举了村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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