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国最大股权诈骗案”主犯一审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1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中国通缉犯曾汉林(左二)从加拿大被遣返回国 资料图片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中国通缉犯曾汉林(左二)从加拿大被遣返回国 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20日上午,曾被中国警方列为“十大诈骗通缉犯”的原广东飞龙集团老板曾汉林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这桩发端于1999年、因主要犯罪嫌疑人曾汉林长期出逃海外而一直悬而未决的“中国最大股权诈骗案”终于暂时画上了句号。

  检方指控获法院一审认定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了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认为飞龙集团构成合同诈骗罪,曾汉林身为董事长、总经理,是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也构成合同诈骗罪。

  当事人已明确表示要上诉

  20日下午,曾汉林的家属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对法院的判决“很失望”。而曾汉林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在知晓结果后称“定罪有问题”———他曾在2011年11月开庭时为曾汉林作无罪辩护。

  曾为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大陆首富黄光裕内幕交易案作过辩护的知名律师杨照东表示,曾汉林案“仅仅是企业之间的股权买卖”,在整个股权收购过程中,飞龙集团没有实施欺诈行为,其收购股权的目的在于求发展,而不是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尽管有负债、缺少现金流,但飞龙集团在收购股权时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支付对价的能力。”杨照东称,当事人在与律师会面后,已明确地表示要上诉。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5)

 

更多关于 股权 诈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