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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冒充司法办案 电话诈骗13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1日00:00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以陈颖为首的11人诈骗团伙,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事主银行卡涉嫌洗钱为名实施电话诈骗,结果导致众多受害者上当,涉案金额高达135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陈颖等11名无业人员被提起公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该团伙共有11人,其中5男6女,年龄在21岁至33岁之间,以福建人居多。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间,陈颖等先后出境,在某国向国内拨打电话。当受害人接电话后,陈颖等人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在办案中发现用被害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需将其所有银行账户冻结。同时,他们要求被害人马上将存款转移到指定的账号里进行保全。

  据了解,这个团伙之所以诈骗成功,往往利用受害人在搞不清事实的情况下,急于澄清与违法犯罪无关,以及确保自己账户资金安全的心理,多人上阵,连哄带骗。其中还会特别叮嘱受害人,称案件涉及国家机密,要求对包括其家人在内的所有人保密,貌似为受害人指点解决办法,实则设下连环圈套,在受害人得不到外人提醒的情况下,最终实现骗取受害人钱款的目的。

  被骗事主中,以中老年人为主,被骗金额有数十万和几万元不等。其中,陈颖参与诈骗的案件最多,共计1350余万元。作案后,梁峰等10人于2010年12月27日被朝阳警方查获归案。主犯陈颖于2011年3月28日向云南警方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陈颖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冯泽航、彭进兴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应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

  司法机关不会以电话等方式要求市民转账

  鉴于这个诈骗团伙诈骗屡屡得逞,办案人员提醒市民: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市民到银行柜台或在ATM机操作转账,如有疑问应从114查询台等正规途径,获取当地公安机关真实办公电话予以咨询,切勿轻信所谓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通信工具中的言语。

  此外,当看到来电显示号码是虚拟的电话号码时,犯罪分子使用的是任意改号软件或任意显号软件,切勿轻信,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最好不予理睬。这些总机电话只能接听不能外拔,即可认定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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