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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严查“双非”孕妇非法住所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10:30  人民网

  人民网2月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针对无牌提供“双非”孕妇短期住宿的“月子公寓”问题严重,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昨日采取大规模巡查和执法行动,搜查全港43个被视为黑点的处所,揭发其中3个处所涉嫌提供短期住宿给内地孕妇,2名内地孕妇涉违反居留条件已被转交警方跟进。

  出租住宅单位供内地产妇作“待产公寓”,内地称之为“月子公寓”。无牌经营的“月子公寓”因应近期愈来愈多“双非”孕妇来港待产应运而生,选址多集中在邻近分娩医院的地点。

  牌照事务处在行动中共巡查43个地点,包括东区、油尖旺、深水?及荃湾,揭发有3处涉嫌提供短期住宿给内地孕妇居住。其中在北角堡垒街一个单位发现被分间成9间房,已有2名内地孕妇入住,并有大量供初生婴儿使用的物品,2人涉违反居留条件,已转交警方跟进。另于油麻地窝打老道一个单位亦发现一个涉嫌无牌旅馆单位,相信亦为“月子公寓”。

  牌照处总主任余德祥认为行动十分成功,正全力处理搜获的证据,待确定有足够证据证明涉及无牌经营旅馆便会采取检控行动。他强调无论这些所谓“月子公寓”位处住宅楼宇或商业大厦,牌照处绝不手软取缔,包括采取“放蛇”行动及采取针对性的突击巡查。

  余德祥又说,为加强搜证,已增聘了具有警队工作经验的人员协助执法工作。此外,为配合增加大型执法行动及针对性突击巡查目标大厦行动的次数,牌照处会陆续增聘人手,加强打击力度。

  利用住宅单位为内地孕妇提供短期住宿的“月子公寓”回报丰厚,有中介公司职员表示,以旺角一个有26年楼龄大厦内约460方呎两房单位为例,日租700元人民币,月租则约1.6万元人民币,较邻近面积相若单位租金9,000元高逾7成。

  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罚款200,000元及监禁2年,并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0,000元。

  发言人指,牌照处规定所有持牌宾馆须在入口及每间客房房门贴上“持牌宾馆”标志,方便旅客识别,呼吁旅客入住持牌旅馆。旅客可从牌照处网页(www.hadla.gov.hk)查阅所有持牌旅馆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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