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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纪委称司法局长公款旅游基本属实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17:37  新华网

  新华社深圳2月21日电 (“中国网事”记者詹奕嘉 乌梦达) 近日,网上流传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动用公款,以考察为名率团前往上海、苏州、杭州三地豪华旅游。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21日在深圳调查发现,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问题“基本属实”,龙岗区纪委责令龙岗区司法局参与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上交财政。

  (核心网事)网络举报深圳龙岗区司法局公款豪华游

  记者在网上看到,这份名为《司法局长5天14万天堂豪游》的举报材料称,何旅华率团考察的5天行程中,仅在19日抵达上海当天下午前往上海司法局参加座谈会。

  从第二天至第四天的行程,却是上海、苏州、杭州三地,中国馆、南京路、黄浦江、寒山寺、杭州西湖等著名旅游景点,且入住酒店为上海洲际、苏州万豪、杭州温德姆等五星级酒店。

  举报材料称,此团队一行共24人,每人的消费标准为5800元。据此推算,此行总消费金额可超过13万元。

  何旅华20日曾向媒体承认,此次行程费用标准确为5800元,但属于“外出考察”而“并非旅游”。对于5天行程中长达4天半的景点游览,何旅华称是“考察中的私人旅游项目”。

  (网友质疑)考察不能成为公款消费的“遮羞布”

  龙岗区司法局借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网络举报令网友们哗然。“公款消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当公款消费披上‘业务考察’的精美外衣,就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伪装性,无疑成为了‘公款消费’的遮羞布。”网友“郭红玲”说。

  在不满和愤怒之余,网友质疑:为何禁止公费旅游的文件年年有,年年禁不止?在又一次奢华公款消费,“全程入住五星酒店”的刺眼负面消息面前,有关部门又当如何作为?

  网友“邓汉刚”说,花费纳税人钱物都必须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公务员也有职业道德,更有相关法规指导,我们既不能过于苛求其行为上的完美,更不能容忍其有作奸犯科的可能。

  更多网友指出,仅靠“良心”与道德,不可能杜绝“公款旅游”,因为权力如果得不到有效制约与监督,都会成为权力寻租的“可能者”。真正“靠谱”的应该是透明公开的财政制度,以及民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落实。

  网友“杜秀兰”毫不客气地说,所谓的“考察中的私人旅游”,彰显权力监管部门的懒政、不作为,监管财务部门若能不畏权势、尽职尽责地核对每一笔款项的确切去向,又怎会有司法局一而再、再而三的“雄辩”之词呢?

  (记者核实)纪委回应:变相公款旅游“基本属实”

  21日上午,“中国网事”记者来到龙岗区司法局采访,但何旅华称要接受区纪委谈话后匆匆离开。直至15时30分左右,龙岗区委召开通报会,公布了区纪委的初步调查结果。

  深圳市龙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锦科介绍,去年年底,龙岗区纪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该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及其他问题后,经初步调查,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龙岗区纪委已责令该区司法局参与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并上交财政,何旅华已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作出书面检讨。

  杨锦科说,这一事件暴露出龙岗区在执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等管理规定方面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必须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目前,龙岗区纪委正依相关法规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杨锦科承诺将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然而,杨锦科通报完情况后马上离开,整场通报会时间不足十分钟。包括“中国网事”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在现场质疑通报会缺乏提问环节,希望龙岗区纪委负责人能回答记者提问,提供这一事件的更多细节。龙岗区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回答说,记者们可留下相关问题,一并转交供有关部门回应。(完)

  照片说明:2月21日,一位工作人员走过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门口。

  新华社记者 吴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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