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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剖腹自杀”? 当地回应称是自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03:3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民警“剖腹自杀”?当地回应称是自伤

医生称,王军生伤情不严重,属于一般的刀扎伤,没有生命危险

  河南商报记者 肖风伟 王向前 文/图

  昨天下午,方城县检察院对“民警在检察院剖腹自杀”一事的前因后果,作出了正式回应。

  回应中,副检察长张庚辰纠正说,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他只是拿着水果刀朝自己肚子捅了一下,伤情不严重,和剖腹自杀是两码事。”

  爆料

  一民警切腹自杀

  昨天下午3时30分,方城县人民医院普外科410病房外,一派戒备森严的景象。

  病房大门紧闭,透过玻璃可以看到,一名男子背靠门口而坐,将入口处挡了个严严实实。听见有人敲门,该男子站起转身,打量了记者几下,才犹犹豫豫地将门打开。

  病床上,一名中年男子正在输液,两边各站着一名男子,劝说病人要好好治疗。趁他们不备,病人两次伸手将输液管拽了下来。

  一名女子站在床尾,面带忧郁。另有一名男子在房间内转来转去,打量着记者这个不速之客。

  病号名单上清楚地写着病人的名字:王军生。就在22日晚,这个名字在网络上掀起了一阵波澜。

  当日18时13分,网友“@杨桐”微博爆料:方城民警王军生在该县检察院切腹自杀。微博称,王军生此前实名举报二郎庙乡后林村村官贪污,检察院介入后,村官未受处理,民警一怒之下跑到检察院大楼,将刀刺入腹中自杀。

  见有陌生人进来,一名正在安抚王军生的男子抬起头来:“你是干啥的?”“记者……”“请你出去吧,他现在需要休息。”说完,这名男子走上前,拽着记者的衣服,和另外一名男子一起想将记者推拽出病房。

  这时,病床上的王军生探了探身子,对那两名男子说:“他是我老表,你们要撵他出去,我就不治了。”

  见王军生反应强烈,两名男子方才收手,允许记者留下采访。

  回应

  水果刀捅一下肚子,是自伤非自杀

  与此同时,一场与王军生剖腹自杀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在方城县财政宾馆举行。

  方城县政法委、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方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徐友良介绍了事发当天的情景。他称,王军生本是方城县公安局民警,因为他和兄弟王海生等5人持械将同乡一村民陈某头部、腹部打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重伤。

  此后,王军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7月16日被逮捕,2010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处在审查起诉阶段。

  徐友良还介绍,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王及家人多次到县检察院,要求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2月22日10时许,王军生的姐姐王香存及王军生本人先后到检察院,要求必须当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11时15分,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做王香存思想工作时听到二楼大厅有异常动静,立即出来查看,发现随后赶来的王军生侧倒在地上,右手拿一水果刀,腹部有血。遂拨打120将王军生送往医院救治。”徐友良称。事后,调查组调查中经查看院内监控录像,发现“王军生系自伤,并非传言的剖腹自杀。”

  出席发布会的方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庚辰解释,这主要是根据伤情严重与否来说的,“他只是拿着水果刀朝自己肚子捅了一下,伤情不严重,和剖腹自杀是两码事。”

  事发后,方城县非常重视,县领导接到报告后当即作出批示,一是对伤者全力救治;二是做好伤者家属及有关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三是要对案件依法办理。此外,南阳市检察院也派人过来,指导全力救治王军生,对其涉及的故意伤害案件,由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为主介入,依法办理,增强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方城县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王军生“右上腹部可见横形约2.0CM伤口,边缘齐,深及腹腔,稍出血。”昨天下午,主治医生许晓伟告诉记者:“王军生伤情不严重,属于一般的刀扎伤,没有生命危险。”

  诉苦

  我不自杀,就没别的路可走了

  “我不自杀,就没有别的路可走了。”王军生说。

  王军生称,2008年开始,弟弟王海生开始实名举报县、乡、村委领导,县领导让他做弟弟的工作,别再到处告了。因为自己“没做好家里的工作”,县领导就以他在公安机关上班为由,说他是兄弟的保护伞,对他们翻起了旧账——发生在2000年5月2日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一份调解书显示,该案件发生后,经调解王氏兄弟赔偿陈某6000元现金,陈某也承诺不再追究王氏兄弟刑事和民事责任。

  然而,2009年,公安局又将这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王军生虽被取保候审,但他却不能返回原来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位正常工作,甚至面临着被追究刑责的危险。

  前天上午,王军生的姐姐又一次来到方城县检察院,想和领导交涉他案件的事儿。王军生说,看见没人愿意理睬,姐姐就来到4楼说要跳楼,结果还是没人过问,还是战友闻讯赶来拦下。

  “听说这事儿后,我就跑了过来。”王军生说,姐姐要跳楼都没人管,让他很绝望,从家里出来时他就带上了一把水果刀。

  “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家的事儿没人管了。” 王军生说,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他给县委、县人大、政法委等部门写过申诉书,但一直没人管。甚至,检察院现在还在通知10年前伤害案件的受害者举证他当初的“罪行”。

  方城县检察院一位知情人士说,事发前,王军生在检察院二楼大厅喊着说要自杀,没想到他来真的了。随后,王军生鲜血直流,躺在地上直喊冷,领导找来一床被子,将王军生裹住拉到医院。

  幕后

  邻里纠纷,引出被追诉的案件

  那起故意伤害案发生在2000年5月,为何在近10年后的2009年旧事重提?

  王军生说,这是因为他们在这期间,因家族纠纷,和村干部家发生矛盾,同时发现村干部有经济问题,涉及上千万土地补偿款,于是四处上告,要求严惩村干部,得罪了某些人。

  “告村支书,肯定牵扯到县乡领导。”三哥王明生说,村支书被他们告进看守所了,而他们兄弟5人也被村支书“咬”了出来,“旧事”被重提。

  王军生说,因为双方不间断地举报上访,给县乡两级政府带来了很大麻烦,被拘留后,为了能出来,在公安部门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份谅解协议,之后就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但这对警察王军生产生了巨大影响,案件进行下去他身份将不保,“自杀”成了他讨说法的一个手段。

  对此问题,张庚辰回答,作为重伤案件,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但刑事责任必须公诉。可为何10年后才公诉?他又说,现在公诉,是因为受害人举报这事了,案子才重新进入侦查起诉阶段。

  昨天下午,记者也找到了当年打架的受害人陈江,他腹部的伤口有10厘米长。

  他回忆,当年打架后双方是调解了,可前些年有关部门来调查当年的案子,知道没有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就给他提了建议,随后有关部门开始追究王军生的刑事责任。

  这种说法是真的吗?张庚辰回应,他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追究刑事责任是他们的责任。徐友良则说,对此他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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