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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首日看守所里过

  因无证醉驾摩托车,37岁的杨明(化名)在执行行政拘留后,昨日又被依法刑事拘留。而他不久前才找到新工作,昨天原本应该是上班的第一天,如今却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了。

  2月16日10时35分,交警三分局二大队民警胡斌与同事袁毅在锦华路一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黑色两轮摩托车,正沿着锦华路一段由北向南往三环路方向行驶,胡斌将该车拦下检查,驾驶员杨明当场不能出示驾照。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杨明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16日当天被送入成都市行政拘留所。

  与此同时,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明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22mg/100ml,随后,杨明被带到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成都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杨明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53.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昨日上午,杨明因涉嫌醉酒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其实,被交警挡获之前,杨明还处于兴奋状态。杨明是资阳安岳人,2001年到成都来打工,不久前才在华阳一个工地找到新工作,昨天原本应该是上班的第一天。“高兴,早上一个人在家喝了酒。”杨明喝了大约3两散装白酒后,便独自骑着摩托车从新都出发,经北新大道、昭觉寺、二环路,一路骑到了锦华路,最后被民警挡了下来。

  郭战 天府早报记者 黄云 实习生王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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