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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贪污挪用2亿公款镇长被指涉暴力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11: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姝、通讯员周阳报道:利用镇长职务,虚构拆迁事实骗政府拆迁款, 挪用镇辖村或镇属单位土地补偿款给房地产公司用于营利, 帮企业在该镇租赁土地收好处费,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及受贿,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2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

  现年51岁的李丙春,研究生文化,曾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因涉嫌受贿罪于2010年10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被逮捕。同案被诉的孙七十现年39岁,曾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招商部科员、负责人。

  罪状一 贪污巨资

  据起诉书指控,2006 年至 2007 年间,李丙春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的职务便利, 在机场南线高速公路工程拆迁过程中,虚构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拆迁的事实, 指使他人与该公司签订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010 万元。

  同一时期, 在京平高速工程拆迁过程中,李丙春还虚构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北京市智祥万通科技有限公司被拆迁的事实,指使他人与该公司签订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860 万余元。

  另外,在机场南线工程拆迁过程中,李丙春又将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应退还给李桥镇政府的 2000 万元拆迁补偿款私自截留,据为己有。

  罪状二 挪用公款

  除了大肆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外,李丙春还涉及4起挪用公款犯罪和两起受贿犯罪,挪用金额高达 1.78 亿余元。

  2006年6月至8月间,李丙春利用其镇长职务便利,指使孙七十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名,擅自决定从李桥镇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转入由李、孙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2006 年3月至2010年9月间,李丙春单独或者指使孙七十,擅自决定从李桥镇政府、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公款人民币 4968万元,直接以个人名义或者在转入由他与孙七十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北京宝利伟业仓储中心后,借给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营利活动。李丙春个人获利人民币30万元。

  2005年8月至 2007 年 4 月间,李丙春指示孙七十分四次,分别从李桥镇政府、镇辖村借出公款 1000 万元、28.4 万元、1475.8万元、800 万元,转入由他们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等公司, 进行营利活动。

  2007 年 4 月间, 李丙春还将李桥镇政府公款人民币 3000 万元,转入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后, 借给北京福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同年 8月,该款收回后,李丙春又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智祥万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义, 借给北京金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获利 840 万元。

  罪状三 收受贿赂

  检方还查明, 李丙春涉嫌借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2007 年至 2008 年间,李丙春为北京隆景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揽中国电子口岸业务技术及配套用房的设计工程提供帮助, 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给予的银行卡一张,内存人民币 8 万元。

  2009 年下半年至 2010 年 10 月间, 李丙春为北京中铁兴华经贸有限公司租赁该镇西树行村工业用地提供帮助, 并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段某、 办公室主任张某 (二人均另案处理)给予的金条一块,价值人民币 15.3 万元。

  检方认为, 李丙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指使被告人孙七十,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李丙春的刑事责任,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孙七十的刑事责任。

  村民称李丙春涉暴力拆迁

  审判当天,20 多名来自顺义区李桥镇的居民也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能旁听法庭庭审。但法院负责人称“法庭容量有限,旁听席位已满”。

  “前几天看报纸知道今天审理李丙春,我早上五点半就出来了,就是为了来旁听的。 这关系到我们大伙儿的切身利益,现在被拦在门外,这叫什么事儿! ”一位村民对法院工作人员抱怨说,“我们都是李桥镇的,是受害者,不是来闹事的,是为了配合这个案子, 给法官审理提供线索,我们愿意出庭作证。 ”不久,争取旁听未果的村民又齐集到二中院的信访接待办公室,要求当面向法院院长申诉。

  据悉, 在场的村民都面临着拆迁问题,一部分已经被“强拆”,至今仍在寻求补偿与安置问题的解决; 另一部分是正面临着要被拆迁的命运。 一位来自洼子村的村民, 直指李丙春暴力强拆,“就问一声‘走不走’,不走就押走,连拉带踹,还用电棒。 有一次,拆迁的人踢踹一个 75 岁的老人,激起民愤。 ”还有村民补充说,“他们诱骗村民签协议,说 15 个工作日给钱, 到现在还没给; 还翻脸不认账,拆迁办给量的房、定的价、签的合同,他们说改签就改签。现在房子已经拆了,咱们手上也没有合同, 拆迁办也不按合同给钱……”

  目前,村民们都想方设法进行维权,也有不少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维权结果似乎并不让他们满意,“输! 输! 输! 绝大部分判了的都是败诉。即使有少数判赢的,但都一直不见执行, 到现在也没拿到一分钱。 ” 村民们表示, 希望法院能够公平、公正地审理李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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