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的教育如何走得更好--北京一学校取消三好生评选引起关注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葛素表、王思海、姜潇)能当上“三好学生”是每一个学生的愿望,也是家长考量孩子在学校表现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但在2月21日,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正式宣布从今年起取消三好学生的评选,改“三好学生”的评选为“10+N+3”项奖评价。
从“评选”到“评价”,从“三好”到“10+N+3”项奖是一种什么样的转变?这种评价是否会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可?教育专家怎么看待这种改革?
小学阶段要给孩子蓄积“腾飞的动力”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李烈对记者说,这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学校秉承“为了每一个孩子健康发展”的基本理念,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深入思考,将原有的学生评价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改“三好学生”评选为“10+N+3”项奖评价。具体来说,“10”包括:爱心、守纪、学习、诚信、劳动、健康、礼仪、全勤、安全、特长等10项;“N”是指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进步;“3”是指育爱杯、小钱学森杯和小博士奖。
李烈说,这些评价是学校多年积累起来的,主要是基于小学阶段的教育特点。育爱杯是要求孩子坚持一年以上公益活动,比如到敬老院、太阳村、科技馆等做志愿者;小钱学森奖是鼓励孩子进行发明创造,获得区级以上奖励;小博士奖主要是对孩子阅读的要求,每年必须读指定数量的课外书,并根据年龄特点写出读书报告或读书心得。
李烈说,小学教育是“在路上”的教育,不宜过早对学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到小学阶段结束时,个体的身心发展距离成熟也还有着相对大的差距。中学阶段孩子的发展潜力仍是巨大的,仍充满各种变数。作为教育者,不能因小学阶段一时的发展结果,以一种定论的方式对孩子的发展做出评价,这种定论本身及定论的形成,很可能影响固化了孩子的自我认识从而影响了孩子在后续发展中失去了积极的、正向的发展动力。
李烈坚信,每个孩子都是三好生,学校要给每个孩子一个充满希望的空间和可能。因此不能过于简单地对孩子的发展状况做出结论性评价,要永远给孩子一份希望,给孩子继续腾飞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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