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违建案43人被追责
其中“局座”1人5人面临刑罚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叶火生 胡彦昌)昨日,从全市春季拆违行动部署会获悉,去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法建设典型案件42件,追责43人,其中局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据介绍,去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硚口区“5·19”违法建设坍塌致2死5伤责任事故案件,追究10人责任,其中撤职1人,免职1人;严肃查处武昌区“工商苑”违法建设案件,发现市工商局原副局长熊某在该项目报批程序中弄虚作假,将机关团体办公用房,违法违规建成商品房公开对外销售,大肆收受贿赂等问题,追究4人责任,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还查处二郎庙污水处理厂6万平方米违法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组织违法建房的张某等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发现市水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市两全办主任桂某存在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经调查核实,桂某以涉嫌玩忽职守和受贿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查处“东湖渍水”失职渎职案件中,市水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对罗家港等排水渠周边违建控管不力,导致东湖渍水输排不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给予该局4名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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