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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不守“行规”就得丢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5日05:04  华商网-华商报

  早九晚十上着班,节假日不休,加班没加班费……但众多打工者还是选择了沉默——

  宝鸡小伙陈某因“太累想休息”竟谎称自己所在的商场有炸弹。本报走访发现,节假日加班几乎是服装、餐饮行业基层打工者的“行规”,昨日本报开通热线,不少从业者来电讲述自己的遭遇。

  杨女士打来电话称,她的弟媳是宝鸡市某海鲜酒店的员工,每天早上9时30分上班,晚10时下班,月工资1000元,一个月只能休息一天到两天。更可气的是,为防止员工突然走人,每个月底老板会扣几百块工资作为抵押,员工一旦离职,这些被扣的钱很难要回来。

  在发廊上班的发型设计师小贝说,理发店员工平日加班、双休日上班都是常态,但都没有加班工资。小贝说,从早9时到晚10时,生意好点的店里顾客不断,“除了吃饭,其他时间基本都得站着,一站就是十多个小时。”在餐饮服务行业上班的李婷婷说,法定节假日不放假,总该按法律规定给三倍工资吧?但他们从来也没拿到过。

  市民胡女士表示,很多低学历的打工者,遭遇不公正待遇不敢大声讲出来,因为要顾忌自己的“饭碗”。劳动部门规定的法定假日两倍、三倍加班费就成了水中月,根本无法兑现。

  陕西康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宝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克勤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雇主截留劳动者工资、扣押工资、收取保证金都是违法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司法救济,只要是确定雇主违法,官司肯定会赢。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留根表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收到投诉会去和其单位进行交涉,会给劳动者一些补偿。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以后,单位拒不执行或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陈留根和王克勤都提到了打工者维权面临的尴尬:维权是可以换来一些补偿,但是维权的结果就是丢掉饭碗!虽然签订合同会好一些,但是并不是所有单位都愿签合同,有些劳动者也没有签合同的意识。

  如何化解这一尴尬又能更好地维权呢?陈留根介绍,目前宝鸡首创了从房地产商的土地款中一亩地扣除一万块钱用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和拆迁户权益的办法。未来,宝鸡类似办法的探索将延伸到服装、餐饮等服务业来。当然,目前这也只是一种设想和探索,相信随着宣传动员民营企业守法力度的加大,以及和多个部门联动,尝试着采用制约的手段来约束企业,就一定会探索出一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的路子来。本报记者马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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