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合伙做生意,赚了钱,没想被伙伴宋某独吞,王某等三人多次讨要未果,于是邀人将宋某“软禁”,想逼他“吐出”他们应得的17万元。可3天后,当他们一觉醒来,宋某不见了,嵩阳派出所的民警却登门造访了。
2月4日11时许,罗平县火车站附近。宋某被6名男子强行拉上一辆微型车,其中三人是宋某昔日的生意伙伴王某、潘某及赵某。在拉扯过程中,宋某遭潘某等人殴打。拉到车上,一男子脱掉宋某的鞋子,并用鞋带反捆其双手。
车行驶到陆良县城,在一家宾馆内,宋文不堪王某等人的殴打,便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下欠条,并打电话让家人准备好21.4万元现金。
随后,宋某被几人带着辗转于石林、宜良、澄江等地。2月6日晚,几人来到嵩明县城的一家宾馆。7日凌晨5时许,被关在洗手间里的宋某挣脱了绑在手上的鞋带。打开洗手间的窗子,沿着窗外的管道逃生并报警。
嵩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于当日凌晨7时许,将睡梦中的王某等六人“请”回派出所调查。经查,王某、潘某和赵某与宋某以前合伙做生意,后宋某独吞了赚来的钱,其中有17万元是另外3人的。3人便将宋某“软禁”起来,逼其还钱。
“王某邀约了三名社会闲散人员,许诺成功后给他们3万元报酬。”民警介绍说。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拘留,一人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卜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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