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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需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5日11:34  长江日报

  

   环境保护需要

   常态化的区域联动

   □ 朱永华(安徽 职员)

  环境保护需要

  常态化的区域联动

  □ 朱永华(安徽 职员)

  为了迎接南京市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江苏借鉴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的保障经验,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控机制。昨天,在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启动仪式上,南京市政府分别与安徽滁州、马鞍山市及省内常州、镇江、扬州、淮安、泰州签订了《“绿色青奥”区域大气环境保障合作协议》,携手净化呼吸,防止空气污染物“串门”(2月24日《现代快报》)。

  空气污染并不受行政地区的约束,自家环境防控得再好,周围邻居如果不注意维护,结果有可能还是等于零,签下协议相互给予约束监督,共同实施环境保护,不仅值得推广,还应该逐步完善并形成常态化。

  签署“大气协议”预防空气污染串门,能共同实现“蓝天白云”,让人们享受到空气的清新自然是好事,但是,对保护环境,我们还不能只局限于对空气污染的相互制约,防止污染“串门”还应当同时防止污染从地下和水流中“潜入”,潜入的污染不仅比空气污染危害更大,而且看不见摸不着且更难预防和治理,因此,笔者以为,仅签署“大气协议”还不够,还应当对潜入的污染进行相互约束,并且不要局限于“重大活动”这种运动性的环境治理,使其常态化。

  我们国家地域广阔,无论是省与省之间还是市县乡之间基本都是“骨肉相连”,在国家统一环境保护政策指导之下进行环境治理的同时,也有某些地方政府缺乏“厚道”,在自扫门前雪的同时,有意无意的把一些有污染隐患的项目规划于地域交界或偏远之处,求得自身安逸的同时把隐患留给他人,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陷入扯皮漩涡,也给查处人为设置了许多障碍。以省会城市或大城市为中心,破除行政区划界限,在环境保护方面共同签署“环境保护协议”,不仅相互约束,相互促进,还可以相互协调互助。

  环境污染毕竟跟其他不同,无论是天上地下都不受行政规划的限制,防止或减少环境受污染,更需要有全局和相互监督及制约意识,对环境的保护本就不能依靠一地一市的“单枪匹马”,只有相互携手“荣辱与共”,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蓝天白云和泥土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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