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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替卫生部门承担起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职责。我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等工作,由原来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转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根据温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要求,确定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能由卫生部门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监部门也相应成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餐饮服务监督、行政审批等三科室。而市卫生部门则承担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工作职责。
原来由各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由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需前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市区特大型餐馆和经营场所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馆许可工作,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记者张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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