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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栽进无盖井 眼被扎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6日08:55  辽一网-华商晨报

  

三轮栽进无盖井眼被扎伤

  49岁的王先生眼睛被车上玻璃片扎伤 多个部门表示“不归我管”

  晨报讯(记者 李敏)晚间,正开代步三轮车的王先生掉进无盖井内。由于剧烈撞击,挡风玻璃的碎片刺进了王先生的眼球!

  为了找到井盖的归属部门,王先生的家属一直奔走,但直到现在,井盖依然处在无人管理状态,随时还有可能出现危险。

  车进无盖井,车上玻璃碎片扎进眼睛

  2月15日晚,市民49岁的王先生和往常一样开着代步三轮车去上班。

  “当时是晚上6点40分左右,外面都黑了。”王先生说,出事的那条路位于于洪区沙岭镇四台子村附近,是他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

  据王先生介绍,当时他开着代步的三轮车,由于猛烈的撞击,三轮车前轱辘一下子就扎进井里,前挡风玻璃全碎了,他整个人重重地撞击到前挡风玻璃上,只感觉眼部剧烈疼痛,随后流了好多血。

  王先生赶紧用手机联系家属求救,家属赶到后连夜将王先生送进医院,并联系了交警部门。

  王先生告诉记者,其实那个井盖老早就张嘴了,有时候路过的司机会放点儿砖头等警示,以前都是躲着走,但那晚他没太注意。

  王先生的女儿说,检查结果一出来情况不乐观,医生说王先生的眼睛可能得需要手术才能保住。

  王先生的主治医生表示,目前伤者的眼球伤势较重,目前伤者的眼睛还没有脱离危险期。

  10天过去了,仍未找到井盖“主儿”

  为了找到井盖的归属部门,王先生的家属一直奔走各处,从出事到现在10天了,井盖依然处在无人管理状态,随时可能再次发生意外。

  昨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见到了足有两米深的井,残缺的井盖上写着“污”字,由此判断应该是一处污水井。

  附近路过的市民说,这个井有可能是废弃的。由于井盖地处偏僻,附近路过的司机和居民都说不清楚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据王先生的妹夫李先生介绍,出事后他试图联系了多个部门,包括附近的城管局、自来水、电信公司等,得到的答案都是不归他们管。

  昨日,李先生和记者一起将井盖处放置了沙袋、砖头和树枝等警示标志,希望对过往司机起到提醒作用。

  记者联系多个部门,都说“不归我们管”

  昨日,记者也试图联系了多家单位。

  沈阳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市政部门只管二环以内的马路井盖,沙岭附近已经超出了管辖范围。

  于洪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尽管事发地点在于洪区辖区内,但马路井盖位于新蔡线公路上,不归他们管。

  交通局的服务热线:接线员通过咨询交通局公路管理处的相关人员表示,井盖不归他们管,公路处只负责公路的维护,关于井盖他们不负责。

  于洪区自来水公司:他们不负责井盖的问题。

  无奈之下,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96123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

  出事的无盖井就在路边■本报记者 石立飞 摄

  昨日,王先生的女儿说,父亲的医疗费已过万,如果是手术还需要一大笔费用,他们希望尽快找到井盖的责任单位。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这起事故从目前来看,井盖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找不到井盖责任单位的问题,秦大军表示,如果伤者方面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况,可以通过法院立案,向法院递交协助调查证据的书面申请,法院可采取必要手段,如调取政府当年的原始规划图等方式取得证据。

  据伤者介绍,他驾驶的三轮车辆证据齐全,车辆已经被交警部门拖走。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事发区域如果手续齐全允许驾驶三轮车代步。而王先生表示他的三轮车手续齐备,平时只用于上下班代步。目前车辆已被交警部门拖走。

  秦大军表示,这起事故,即使有车主手续不全或是忽视瞭望等过错的存在,也不能完全排除井盖管理者的责任。

  本报记者 李敏

  井盖管理者应承担

  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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