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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送传票 将拍照留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0:00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找人难、送达难、执行难”已经成为长期困扰法院审判的难题。记者昨日获悉,为了解决部分被告人以各种手段拒收法院传票的现状,今后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对拒收法院传票的企业,将对送达过程拍照留证。

  据介绍,出于惧怕承担判决结果以及当被告会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的考虑,一些案件的被告人想方设法拒收法院传票,直接影响了审判效率。目前被告躲传票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摘牌”,具体做法是法院电话通知被告(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等应诉材料,被告明确表示不领取。在知道被诉的情况下,公司将牌匾摘下,使得法院直接送达时无法确定公司的确切地址。

  此外,还有些被告人“搬家”躲避法院送达。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被告方被起诉后,法院工作人员按照原告方提供的被告住址送达时发现被告已经搬家,此类情况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最为突出,特别被告系外地临时务工人员的案件,搬家成本低,此类情况更是频有发生。

  据悉,一些被告人想方设法拒绝领取法院传票,后果是对法院查明案情非常不利,此外如果法院对缺席审理作出判决,有些被告人却以自己没收到传票反咬一口。针对目前法院传票送达难的现状,上地法庭提出以下对策:

  今后被告是自然人的送达,法院将邀请自然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人员陪同,对整个送达过程予以见证;被告人为企业的送达,可以邀请公司所在写字楼的物业管理人员陪同,对拒绝签收的法人,就送达过程拍照,并及时作好相关工作笔录邀请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字,以证明法院送达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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