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铁路法院移交
6月底前完成
最高人民法院23日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的移交。
1月12日,太原铁路检察机关改制,人、财、物由铁路系统移交地方,实现属地化管理。但是太原铁路法院系统并没有同步改制(详见本报2月21日A02版相关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3日向各有关省级高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该通知明确了铁路运输法院人、财、物的移交标准,对办公用房及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车辆配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省尽快签署移交协议,完成移交工作。
(据2月25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