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通讯员焦伟记者高建平)汉中男子陈某因待遇问题与施工队负责人发生矛盾后,不是采取正当途径维权,而是通过盗窃施工设备的方式来报复。近日,涉嫌盗窃罪的陈某被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1岁的陈某是汉中市汉台区人,掌握装载机驾驶技术后,自2009年8月起便在位于勉县老道寺镇的十天高速公路项目21标段施工,受雇于承包工程的施工队老板张某。同年11月初,因待遇问题陈与张发生矛盾。陈便偷配了装载机钥匙后辞职,伺机寻找机会实施报复。
2009年12月7日晚11时许,陈某潜入施工现场,用偷配的钥匙将停放在工地的一台价值11万余元的装载机盗走。次日清早,他将装载机开到汉台区七里街道办,原计划将装载机转至一熟人家藏匿改装,结果慌忙中将装载机翻倒在路边。见情势不妙,陈某逃离现场。勉县警方经缜密调查,最终确定陈某为重点疑犯。去年9月,陈某因一起抢劫案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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