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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析东莞非法职介存在多年系因低违法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8:15  南方都市报

  2012年2月14日,厚街车站,找工者吴艳春和劳务派遣公司员工舒照岭的相遇,让这个原本温馨浪漫的日子,变成了殷红血色的一天。因为被骗300元职业介绍费,21岁的吴艳春当街杀死了与他同岁的打工者舒照岭。

  非法职介这颗人力资源市场的毒瘤,在其存在多年以后,制造出最血腥最震撼的一幕。

  求职者举报———运动式执法———死灰复燃,很多年来,这样的循环周而复始。尽管媒体,包括监管部门一直在呼吁,但呼吁并没有带来根本改变。每年春节过后,求职者被骗的故事都会频繁上演。当非法职介遇到了极端的吴艳春,后者并没有像绝大部分求职者那样选择忍气吞声。于是,故事有了最悲剧的版本。

  “毒瘤”的前世今生

  1990年代以来,东莞经济高速发展,形成了庞大的用工市场,除了智通大型人才市场外,也孕育了专门骗找工者的非法职介。

  “成本很低,三四个人、一张桌子,在正规人才市场旁租间小店面,花点钱办个工商营业执照就行了。有的则干脆以某某工厂的名义来招工。”王鑫说(化名),他曾做过多年黑职介的生意。王鑫的职业介绍所里,劳动部门(现人力资源部门)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相关的证照一律没有,这也是当时被称为“黑中介”的重要特征。

  那时候,王鑫的职业介绍不愁生意。大量求职者从各地涌入东莞,一职难求,每年春节过后,他的小店面仅靠“太公钓鱼”的方式,短期内便可带来可观的收入。

  2007年正是金融风暴前夜。此后,经济不景气和缺工接踵而至,生意没有以前好,王鑫带着些许内疚离开了这个行业。

  但“黑中介”这颗毒瘤,并没有随着王鑫们的离开而消亡,却在随后摇身一变,成为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按照新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这意味着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并不需要人力资源部门的前置审批,也不需要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明。

  在随后三年多里,各类劳务派遣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11年的数据,各类劳务派遣公司数量从2008年的几十家猛增至当年的512家。而人力资源局的最新数据显示,到今年,劳务派遣公司数量已超过900家。

  这些机构平时从事劳务派遣,在求职高峰期,则以“劳务派遣”的名义从事职业介绍,收取求职者的“介绍费”、“保证金”、“押金”等,不开具任何收据。从前的“黑中介”,变成了正规劳务派遣公司的“超范围经营”。

  并无新意的骗术

  多年来,非法职介身份改变的同时,骗术也在变化。

  在王鑫看来,早期的骗术比较简单直接,求职者交钱后即被骗钱。而在2007年前后,则有所谓的连环骗出现:黑职介先发布招工广告,待求职者上钩后,要求其缴纳服装费等,然后将求职者送往同一经营者的另一家公司,再次要求其缴纳宿舍管理费等,并告知求职者第二天来报到;当第二天求职者来报到后,又要求其缴纳厂牌工本费等,并给其写下另一处的工作地址,称分配其到“公司另一分厂工作”。几个来回之后,求职者多次被骗,损失多的达1000-2000元。

  2008年以后,黑职介成了“劳务派遣公司”。打着“正规市场”的牌子,其骗术并不需要有更多的革新。

  无非是服装费、工本费等,非法职介的做法多年来并没有本质的变化,但为何总能得手呢?

  王鑫认为,一是因为每年总有那么多初来乍到的打工者,二是很多黑职介的黑道背景。那些新来者往往因此而选择忍气吞声,个别强硬者,非法职介则会退还其一部分钱。

  低廉的违法成本

  没有“天敌”,也是非法职介这颗毒瘤多年一直存在的最大原因。

  作为监管部门,除了日常的举报投诉,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每年春季会组织一次针对非法职介的专项打击行动。

  运动式的打击并不能改变非法职介生存的土壤。根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找工作的高峰期,一间小小的非法职介,一天能有一两万的收入。一旦被劳动部门查处,最多也就是处以收取费用3倍的行政处罚。

  在王鑫看来,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罚款,劳动部门不可能在短期内找到全部的被骗者,一两个上当后的举报者根本无法动摇非法职介的经济根基。一个点被查处后,第二天可以到另一处继续设点。

  而对于劳动监察人员来说,最困难的是取证。“没有人会傻到给求职者开具收据等证据,劳动监察人员来查,往往找不到证据而作罢。”王鑫说。一些有“背景”的非法职介,还会威胁监察人员,“我知道你小孩在哪里读书,你老婆在哪里工作”等。据东莞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透露,一些监察人员还会收到威胁短信。

  求职者举报———运动式执法———死灰复燃。没有天敌、高额收益、低廉的违法成本,非法职介和骗人的故事,就这样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地循环。

  多头管理的制度困局

  很显然,非法职介也陷入多头管理的制度陷阱里。

  在一些劳动监察人员眼中,2008年以后,监管难度越来越高。当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虽然注册资本门槛较以前大为提高(此前规定为3万元),但由于不需要前置行政审批,在劳动监察人员眼中,这个门槛并非提高,而是降低了。此前因拿不到人力资源局发牌的黑职介,都变成了劳务派遣公司。

  作为监管的主要部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10年就感受到了压力。劳务派遣公司数量猛增,他们对劳务派遣市场进行了一次清理,发现全市有7成的劳务派遣公司不规范。

  “工商只管发牌,公安接到报案以后,往往因为数额太小无法立案。出了问题都找劳动部门。“一位基层劳动监察人员对此抱怨。

  5年前,包括南方都市报在内的一些媒体,就曾引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何柱坚的呼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从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等方面压缩非法职介的生存土壤。

  但日常性的联合执法并未出现,非法职介的违法成本依然低廉。2012年2月,吴艳春与舒照岭的血腥相遇,让非法职介这颗毒瘤再次以震撼的方式暴露人前。

  东莞职介变迁

  2008年前

  发证:工商和劳动部门,除了工商营业执照,还需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中介许可证等

  监管:人力资源局

  现象:“成本很低,三四个人、一张桌子,在正规人才市场旁租间小店面,花点钱办个工商营业执照就行了”。没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中介许可证等,这就是所谓的“黑职介”。

  2008年后

  发证:工商部门,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无需前置行政审批

  监管:人力资源局

  现象:这些机构平时从事劳务派遣,在求职高峰期,则以“劳务派遣”的名义从事职业介绍,收取求职者的“介绍费”、“保证金”、“押金”等,不开具任何收据。从前的“黑中介”,变成了正规劳务派遣公司的“超范围经营”。到今年,东莞劳务派遣公司数量已超过900家。

  采写:南都记者 刘耀宁

  南都制图: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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